环保部近期将严格按照考核统计监测办法的要求,重点对 “六厂(场)一车”(火电厂、钢铁厂、水泥厂、造纸厂、城镇污水处理厂、畜禽养殖场和机动车)减排措施进行监督检查,跟踪掌握全国减排动态。
日前,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《“十二五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考核办法》),环保部等4部门印发了《“十二五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》(以下简称 《统计办法》)、《“十二五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》(以下简称 《监测办法》)。据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,3个办法的发布实施,标志着减排三大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,是完成“十二五”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制度保障。
据介绍,《考核办法》主要是解决减排工作的责任考核问题,《统计办法》主要是解决减排指标的科学性问题,《监测办法》主要是解决减排数据的准确性问题。其中,《考核办法》明确,总量减排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减排目标完成情况、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的建设运行情况、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3个方面。《统计办法》明确了各类污染源排放量的统计原则及核算方法。《监测办法》规定,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排污单位,应当安装完善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,在2013年底前完成氨氮和氮氧化物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和验收。